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蔺成聿愣了一下,随即心头一酸。

重生回来第一次见面,确实是他比较主动,从一开始缠着人打招呼到后来要带人来柳江念书,姜宵只要多想想,都能想到他也回来了。

“宵宵是觉得如果我没有记忆,是不会这样热情的,是吗?”

“只是其一,”姜宵道,“还有一点其他的小事。”

姜宵观察力不错,他能时常注意一些细节,且他对上辈子的所有事情都记忆深刻,再看到眼前的蔺成聿,一一比对过之后,更能确定自己心里的猜想。

已经经历过许多事情的人,再怎么掩藏,毕竟还是和少年时候不一样了。

比如说,姜宵刚见到蔺成聿的时候,他长期在柳江生活,普通话虽然标准,但是某些音节总是不可自制的受些本地话影响,比如说“厚林”的林字,他说出来的时候有点像“宁”,不明显,但之后他工原因去了滨海市,在那里待久了,有些发音就潜移默化地纠正了过来,变的很标准了。

“同学,我想去厚林三中。”

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蔺成聿假借问路,和他说了这样一句话,“林”字的发音相当标准。

又比如,蔺成聿毕业刚进公司的时候,也是从底层岗位做起,他工拼命业绩突出,升迁很快,不过也很忙,导致大拇指轻微腱消炎,姜宵那时候会给他找药酒揉揉,但他又不好好养着,好了一点又复发,直到后面升到一定位置,没那么多伏案劳累的基础工才好全了,不过也因为这件事,蔺成聿一旦遇到上心的事情,他双手交叠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揉几下大拇指。

这些后天养成的习惯和改变,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时候的蔺成聿身上。如果说一见面就过于热情的态度让姜宵意识到了什么,那这些事情就是切实的佐证。

蔺成聿应该自己都不记得或者说没有意识到这些变化,所以他听姜宵说这些的时候,脸上的神色是带着惊讶的。

但姜宵记得,他切切实实经历过这些,蔺成聿工重点转到滨海之后,两个人聚少离多的生活就开始了,蔺成聿要很久才回来一次,他身上的每一次变化姜宵都记得,口音因为滨海而改变只是其中一点,姜宵为他还特意学了几道滨海的菜式,只为了适应他的变化,他大拇指那边的病症就更是,蔺成聿从来也不知道姜宵为了让他好受一点,上上下下找了多少种药油,还特意去学的按摩手法。

即使深刻的爱被磨去,但自己用的那些心没那么容易被忘掉,以至于姜宵重生之后再见到蔺成聿的时候,这些东西他都没有特别去注意,只是看到了,想了一下,就明白过来了。

像这样的小细节不止两处,还有许多,不想再一一举例了。

他待蔺成聿比待自己都要好很多,姜宵回忆起来这种种事情的时候都有些不敢置信,蔺成聿只觉得和姜宵生活时候处处都好,他贴心乖巧,从来没意识到这种贴心乖巧后面是情深似海,殚精竭虑。

“所以,我见到你第一面,就知道你也回来了。”

姜宵又喝了一口冷豆浆,微微歪着头看他,然后问他,“你呢?蔺成聿,你呢?”

蔺成聿先前听他说那些,心里又感动又心酸,同时又有些高兴,觉得姜宵能记起这些,是因为心里还有他。

但姜宵接下来那句反问,却瞬间叫他无地自容。

“我……”

蔺成聿说不出话来。

姜宵那句话不是疑问句,他很清楚蔺成聿是什么时候认出自己的,就在刚刚。

他没提上辈子两个人之间那些撕心裂肺的大事,不问为什么自己临死之前蔺成聿在哪里,他提了这些小事,让蔺成聿措手不及的同时,也是真的在提醒他两个人之间的差距和区别在哪里。

蔺成聿对他并无这样的用心。

他找到姜宵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了,见也见过了,直到听到姜宵口中说出柳江话来他才意识到对方也重生了,但这是一个太大的破绽了,不要说蔺成聿,就算是姜宵的一个普通同学,在听到他那口流利的柳江话都会觉得相当奇怪。

姜宵也是一个经历过许多岁月回来的人,他样子变得年轻,穿上了校服,但一定有哪些习惯留了下来。

可是蔺成聿说不出来,一件都想不起来,他后悔的时日太晚了,之前没有就没有注意到的东西,怎么可能因为后悔就凭空念起来。

他甚至都记不清,姜宵不喜欢吃柳江菜,柳江菜以鲜甜为主,姜宵是个重口味,他的家乡荣襄省菜式就是以厚重浓烈闻名的,重油重辣重甜之类的才是他的喜好,结果蔺成聿今天千挑万选,还是选了一家本地菜馆。

姜宵对此习以为常,如今就更不觉得失望了。

“以前家里经常做柳江本地菜,我以为,我以为你喜欢……”蔺成聿磕磕绊绊地解释,慌乱的不行,“宵宵……”

“不是我喜欢,是你喜欢,”姜宵告诉他,“因为你喜欢,我才做的。”

他现在说起这件事已经很坦然,并且补充一句:“以后不会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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