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清清穿越前还没有过谈恋爱的经历,这次借着穿越的缘故,直接和小说男主成了名义上的男女朋友关系。

心情,复杂。

原主已经和男主处了一个月的男女朋友,她要完成接下来的两个月。

互相觉得对方不怀好意的两个人,因为各自的原因,不得不维持男女朋友关系两个月,想想都觉得……糟心。

沈彦会愿意和原主保持男女朋友关系自然是为了叶家的信任,而原主则是因为……蠢。

大概一个多月前,原主和朋友到酒店包间喝酒吃饭,有点小醉的时候,有人提出玩“国王游戏”。

原主第一次接触这种游戏,跟着玩了几局,当了几次国王,越玩越高兴。

直到有一局,刘梦玲当国王,命令1号和3号接吻。

当时原主是1号,陆逸3号。

原主当场变了脸色,她从小到大还没和谁接吻过,当然不乐意,之前也没有说尺度的问题,这个时候矛盾就起来了。

刘梦玲本来也不想陆逸和别的女人接吻,当时有人说了句,干脆让原主给陆逸当三个月女朋友,这话被刘梦玲压下去了,改成,让原主给待会出门遇到的第一个男性当三个月女朋友。

陆逸对外展现出的性格就是那种温和无害的,他并没有过于参与争吵,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。

而当时喝了酒的人不少,起哄的也不少,最后确定下来的是:原主要追求出酒店包间后遇到的第一个男人,并维持三个月男女朋友关系,否则的话就和陆逸接吻。

小说里面,原主本来就瞧不起男主,从酒醉在男主那间“肮脏不堪”的出租屋住了一晚之后,可以说是对男主恨之入骨,但她也因为不想和陆逸接吻而和男主保持着男女朋友的关系。

现在的叶清清自然也不想,反正她也没什么初恋情结,和男主维持名义上的关系,so

easy~

因为沈彦主动邀请大小姐吃饭,封忌就没再跟着当电灯泡的意思,自己回去给老爷子打报告去了。

骨子里是个穷b的叶清清第一次开宾利,脑子里像是开了弹幕一样一直飘“有钱真好”,跟着心情更是好到飞起,她一边沐浴在金钱带来的快感中不可自拔,一边用欢快的语气问坐在副驾驶座的沈彦:

“你请我的话,是去哪吃?”

她心里都想好了,反正大家都是穷人出身,男主就是请她吃大排档她也不会太嫌弃。

沈彦能感受到,她心情很好。

他当然不会自多情地以为她是因为和他吃饭才心情好。

他轻瞥了她一眼,薄唇微启:“去我家。”

叶清清握方向盘的手抖了抖,高速行驶的豪车也跟着抖了抖,叶清清在心里恶毒地骂了句“尼玛吓坏我的豪车把你卖了都赔不起”,面上保持着镇定,若无其事问:“要不要先去菜市场买菜?”

开宾利去菜市场,嗯,她果然已经变成富二代了,真好。

反正身为都市文男主,沈彦的厨艺绝对是能让万千妹子为之沉迷的一大技能之一,她占着他女朋友的身份试试他的厨艺也说得过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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