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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唱团的人数众多,几乎每间宿舍都住了一两个,而孟厢二人的到来,无疑也激起了宿舍其他人的好奇心,皆瞪大了一双眼睛,伸长脖子看她给她们选衣服,选配饰,时不时还问上一两句,总之气氛融洽,大家都很开心。

虽然黄思静有时候神经大条,脑子里缺根筋,但是为人仗义,嘴皮子溜,跟谁都能聊两句,所以她在学校各大社团里可谓是混得如鱼得水,认识很多人。

这一点儿也刚好满足了孟厢想要开展事业版图的需求。

结束高校联欢会后,孟厢在床上躺了三天,这三天里她大差不差地规划好了未来要走的路,原主所学的英语师范专业,她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,以后也不想当老师,最想干的,最擅长干的还是老本行——服装设计。

拥有记忆和天赋,再加上掌握了未来的时尚流行趋势,孟厢相信自己能达到比上世还要高的高度。

但是,目前最令人头疼的是她没有启动资金,一切只能从零开始。

思来想去,孟厢准备开一家宿舍服装店,一来,不需要房租水电费等成本,二来,学校的学生都将是她的客户群体,这个数量无疑是庞大而固定的。

而且京市师范大学有条不成文的规定,那就是学生必须住校,无特殊理由不能办理走读,这也大大方便了孟厢开展事业,这个年代并不像后世那样有五花八门的娱乐活动,也没有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以供消遣,晚上大家都窝在寝室,除了看书聊天便没有别的事情可做了。

但是人一旦空闲下来了,便会感觉到无聊,要是刚好这个时候,如果她在宿舍里开了一家服装店,这无疑是件新鲜事,肯定会吸引很多人过来凑热闹,一传十,十传百,不怕打不响知名度。

人越多,她赚得也就越多,当然这个前提是她的商品要足够好,但是这个无须担心,她一个享誉世界的服装品牌设计师,难道还做不出几件能留住人的衣服吗?

而且孟厢早就打听好了,学校里面根本就没有几家卖衣服的店铺,竞争压力小,无疑给足了她发挥空间。

要想在学校里做点儿小生意,没有顾客来源那可行不通,当然目前孟厢手里还没有商品,因为她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就准备好要开店的一切东西,但是却可以先跟宿舍楼里的女生打好关系,培养顾客依赖度。

眼下,帮她们参考服装搭配便是一个极好的契机,既能拉近关系,又能积攒潜在顾客,让她们看到自己的“实力”,为未来铺路。

想到这儿,孟厢看着眼前的姑娘们,只觉得她们的脸都变成了一张张崭新的人民币,在朝自己挥手,脸上的笑容便越发真切了。

等帮完忙,她们去参加庆功会,孟厢则打包了两件衣服坐上了回家的公交。

该面对的总要面对的,躲着不见还不如快刀斩乱麻,只要她尽量装得像一点儿,原主的家人应该不会发现这具身体里已经换了一个芯儿了吧?毕竟穿书和借尸还魂这种事情说出去还是匪夷所思,没几个人会信。

公交车晃晃悠悠来到长泽区安阳街,孟厢在站台下车,左右环顾一圈后,顺着一条两旁种满槐树的街道往前走,一路上还能在灰旧的墙上看见用红漆写的“为人民服务”五个大字。

“哟,阿厢回来了?你妈还没下班呢,要不要来我这儿坐坐。”路过一家杂货铺的时候,里面的售货员阿姨叫住了孟厢,给她塞了一把自家做的红薯干,还热情地留她坐坐。

“不用了,刘姨,我拿钥匙了。”孟厢没拒绝她的好意,抓起一个红薯干就喂进了嘴里,酸酸甜甜的味道在舌尖迸发,还挺好吃的,“谢谢。”

闻言,刘姨一愣,随后加深了脸上的笑意,这孩子这么久没见,倒是变得活泼懂礼貌了些,“下次过来玩儿。”

“好嘞。”孟厢抿了抿唇,对上刘姨呆住的表情,才有些反应过来,连忙匆匆道别,往自家的方向快步走去,她刚刚还在警告自己要表现得自然些,贴近些,现在就露陷儿了。

原主在大家眼里是不折不扣的乖乖女,性子文静,平日里说起话来也轻声细语的,可是就是因为太乖了,才让人觉得有些不对味儿。

她就连在路上遇到熟人都不敢打个招呼,只会躲在孟母身后偷偷拿余光瞧别人。

事出必有因,从小因为父母工作忙,原主是在乡下被爷爷奶奶养大的,那个年代的老人多多少少都有些重男轻女的想法。

虽说看在有本事的儿子和儿媳的份上,他们在吃食方面没有亏待她,但是小孩子心思向来敏感,时间一长,孟

厢就被养“坏”了。

等被接回城里,那种不爱讲话的情况才好了很多,可整个人还是比较“闷”。

但奇怪的是,原主在家跟在学校完全是两种极端的人,前者是闷葫芦,后者是开心果。

这种现象谁也无法解释,或许还是跟她幼时的经历有关。

总之不光她自己,还有家里人都隐隐约约察觉到了,所以自打上大学后,她就很少回家了,这不,原主以合唱团排练为借口,两个月未踏足家门,他们也没多说什么。

孟家的房子是当初财政局分房的时候,孟父作为副局长分到的婚房,一栋两层带院子的砖房子,经历二十多年的风吹雨打,房子表面已经发灰发旧,但是却被主人家打理的井井有条。

小院子挨着围墙的角落里用砖头砌了一片菜圃,里面种了一些常见的蔬菜,白蓝色的牵牛花顺着绿竹篱笆往外延伸,露出讨人喜的花蕊。

一楼是孟家的客厅,厨房,厕所,二楼则是孟父孟母,孟厢和弟弟孟景凡的卧室。

这个时间点父母都还在上班,弟弟在上课,家里没有人在,一切安安静静的,只听得见树上偶尔会响起的蝉鸣声,孟厢从包里拿出钥匙正准备开门,就听见隔壁院子里突然传来一阵叮叮咚咚的响声。

她记得隔壁只住了前局长的母亲和孙子,按理来说,不可能这么吵闹才对啊。

好奇心驱使下,孟厢往后退了几步,闻声望去,便瞧见身侧的马路上停着一辆大卡车,车厢内站了一个男人正在给底下的人递东西,额间的碎发被汗水打湿,汗水淋漓,顺着皮肤肌理滑入微微敞开的衣领,给他增添了几分别样的硬朗和性感。

黑衣包裹着修长伟岸的身材,肌肉线条优美,宽肩窄腰,没有一丝赘肉,双臂微微用力的时候,上面的青筋会随着动作暴起,看上去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结实有力。

撩起衣摆擦去额头上的汗珠时,那紧绷的腹肌块块分明,诱着人忍不住上前当一回女流氓,好好感受它的触感到底有多么好,啊,这该死的顶级男色,不就是引人犯罪的最佳诱饵吗?

这种反差跟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冷峻矜贵完全不一样。

像是察觉到有人在注视自己一般,那人猛地抬起头,锐利的视线直直朝着她看来,光洁白皙的脸庞,眼眸乌黑深邃,下颌线紧绷,眉骨轻挑,居高临下的模样还挺……唬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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